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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是传销吗?

发布时间:2019-07-02 06:02:1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
不要提什么国家支持微商,哪位发言人领导人也没说过支持微商,人家支持的是电子商务,别拿微商往这贴,一切没有监管的交易都是耍流氓。----------------分割线是这----------------
微商是传销吗?不要提什么国家支持微商,哪位发言人领导人也没说过支持微商,人家支持的是电子商务,别拿微商往这贴,一切没有监管的交易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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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大部分是应用网络庞氏骗局,通过发展下线获取利润。比如说一级代理买进一万元的面膜,他可以发展下级代理,招十个代理,把这一万元的面膜分成十份每份三千元卖出,这样利润就有两万元,由此二级代理再找三级代理,方法同上,一级一级发展,最终受益最大者其实是最上级代理。关于庞氏骗局的有关介绍可以自行百度。在我眼里,算是传销那样了。
那些微商天天刷屏说月入几万块,然后又说你们再不买就断货,招代理带你装逼带你飞,之类的话。搞得他的货很好似的。然后你看多了你也就慢慢动心了。然后你就去找微商说要做代理,微商就说做就交代理费啊,好几百几千的交,然后让你拿货,就在发给你的货里拿差价。然后再开个群培训之类。
好了,那你就开始做了,她给你培训的无非是刷屏,拉客源那样子。
你开始卖他的货了,这时候你就发现并没有这么好卖,很多对话反馈都是的,然后那个微商就叫你招代理,然后你就去坑另一个人。
如此循环。是的。在国外貌似遇到打着创业为名义的传销组织了。。。先占个坑让我观察一下

看第二条,所有微商,是的,我说所有微商都是传销。那么大的货流量,有没有开小票子?关于微商是不是传销这个问题,最近工商总局给出了一些条例,包括微信官方都列举了很多案例。在我之前的公众号微电商之家(share009)里面也写过很多篇文章。

结合最近的几次微信动作,我们到底该怎么来认清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不可以做?


最重要的还是认清自己,然后才是认清别人。


怎么个认清自己?


最简单的就是摸摸自己的心,是否有一个“良”字?如果有,那么,一切事情都好说,如果没有的话,那就麻烦了。


其次,看看自己的贪欲到底有多大。如果贪欲仅仅是为了赚零花钱,那么你还有救,如果贪欲已经到了月赚10万甚至100万级别的了,那就危险了,说不定,你做的就是下面这些形式的所谓的“微商”。


我们通过工商总局发布的有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详细说明到底哪些是披着羊皮的微商。


【以下内容来自网络,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武长海博士】


1、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一些传销组织通过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和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打着“消费=存钱=返利”、“消费返利”、“零元购物”、 “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诱人口号的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成为了传销的新变种。典型案件包括太平洋直购网、万家购物网、百业联盟网、e科威士、“翡翠环球网”、 “中国商信网”等传销案。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万家购物网传销案涉案金额达240多亿元,涉案人员190多万人,是我国目前查处的规模最大网络传销案件。

案例二:太平洋直销网传销案涉案传销会员680余万人,会员层级达16级,涉案金额达38亿元。


 2、以创业、投资为由头实施网络传销活动。

以“网赚”、“网络游戏”、“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博彩”、“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 、“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为诱饵进行网络传销活动。这种传销活动往往夹杂着涉众型非法集资,包括目前流行的PE、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等大金额传销,也包括类似的红包互赠等小额金融投资游戏。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江苏南通“E玛国际”传销组织以销售“E玛国际”电子股权为名,采取双轨制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吸收传销资金1.06亿元。

案例二:天津天凯新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传销手段结合时新的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从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近9000人手中非法集资10余亿元。“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传销案,该案发展30个省份1.7万余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3、打着“微信营销”、“微商”等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进行传销。

主要是利用高额提成的骗局,将一些质量低劣,低成本的商品以高价卖出(主要是,通过微信、空间等社交软件转发出去,以骗取自己朋友圈朋友购买其质量不好的,价格番数倍的产品)。

这些传销行为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例如会给予40%以上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

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从事传销活动,通过夸大宣传、炫耀致富,传销嫌疑人多扮成“微商大拿”、“成功人士”,向微信好友们推荐发财捷径,往往还故意伪造热销氛围,如发布高额打款截图等信息,诱人上当。

但这些伪造截图是通过网上花十几元购买的“微信对话生成器”的软件生成的,通过这一软件,可以制造虚的转帐信息、制造微商与顾客的对话、自动吸引大量粉丝关注,以及自动在朋友圈或QQ空间发广告等工具。

现实当中,微信、微商传销带来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被骗者的财产利益,还阻碍了微商的健康良性发展,有的还往往伴随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侵蚀社会信用基础,必须严厉禁止。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所谓的“亚洲催眠大师”陈志华,宣传交59800元代理费,每天只要转发微信营销课程,拉更多人来听课,就能月入百万,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上劳斯莱斯。


陈志华打着“微信营销、月入百万”的口号,以手机微信为平台,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长沙、南京等十余个城市组织非法传销。陈志华把这种传销伪装成微信营销、免费授课的形式,从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的15个月内,涉案人员达329人,涉案金额达461万元。

微信传销的始作俑者陈志华最终被判刑8年,罚金10万。


4、虚拟货币传销。

虚拟货币源于于2009年比特币的诞生,随后各种虚拟货币开始大量产生,目前国内的虚拟货币已经达到数百种。2012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传销的案例,例如百川币、SMI、MBI、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BBT(经媒体多次曝光现已改名为摩根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都有一个显著特征,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用户高额的回报,实则就是传销骗局。


我们用百度搜索“虚拟货币传销”已经看到近50万条先关信息,而且出现的都是破获的一些虚拟货币传销大案要案的相关信息。虚拟货币传销案的特点是案值和参与人员数量极大,造成的社会危害不用于一般的传销,同时具有破坏金融秩序的特点。以“贝塔币”的运作模式来看,参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一个是贝塔云矿机的挖矿收入,100个金币可兑换人民币;一个是拉人头倍增的收入,拉一个人获得120个金币。


此类传销的操作手法有以下几个特点:(1)以上币种大多是非恒量发行、单纯炒币,没有商业应用。(2)都属于网络金融传销,服务器都在境外,查处难度较大。(3)运行周期短。一般3-6个月,到了返钱高峰期直接关网跑路,换个马甲重来。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类虚拟货币的收益模式,一般都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所谓“静态收益”,就是虚拟货币自身不断升值所带来的收益,比方说,“虚拟币”首先投资者花1000元,购买一台造币机,每台造币机每天产10个金币(6.5个金币+3.5个金种子),累计到100个金币,就可以兑换成现金,一个金币等于1块钱。不算金种子的复投,100天后,就可以收回成本。“动态收益”就是推广费,在微信圈把这个项目分享出去,有人感兴趣就可以注册,只要一注册,分享人就能得到提成,通常注册的投资门槛是1000元,分享人就能得到100块钱的提成。此外,还根据投资者每一次“报单”,也就是每一笔投资金额的多少,进行抽成。据说“有能力的人”做3-6个月后,一天就能有1-2万元的收入。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U币传销案。该案牵涉23个国家22万注册会员,国内31个省市区3.6万名注册会员,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包括2名马来西亚籍嫌疑人在内的12名传销组织高层领导成员全部落网。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2014年以来,境外传销组织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传销网站,以投资虚拟货币U币为名在国内发展会员实施传销犯罪活动。

该传销组织在网上公开宣传投资U币能够获取暴利,诱骗投资者缴纳500美元至5万美元等不同金额注册会员,取得一星至五星会员的加入资格,按照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级层级关系,通过设立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奖金形式,激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方式层层发展下线会员以获取高额返利。


5、“金融互助”传销。

从2015年起,“金融互助”式传销成为微传销的主流。这或与2013年下半年微信支付的上线相关,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功能,极大地方便了金融传销中钱币快速流传的需求。2016年6月中旬统计显示,仅在微信上点“金融互助”的搜索,即可搜到200余个推广微信公众号和大量的微信交流群。自2015年4月俄罗斯人谢尔盖·马夫罗季创立的MMM金融互助传销模式传入中国以来,“MMM金融互助社区”及其类似“金融互助”平台大量涌现。这类平台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这些平台除了包括论坛、QQ 群、微信、贴吧、手机移动端、新闻网站、搜索引擎等常见媒介成为最主要的扩散渠道外,腾讯和百度等众多带 “V”认证标志的网站或公众号也成了重要的传播途径,一些网店大量存在出售“金融互助”平台源码、系统开发的店铺。

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金融互助”进行搜索,相关信息达到487万多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关于“金融互助”平台制作技术的顶置竞价排名广告。在MMM金融互助在中国盛行之际,其他众多金融互助平台也蜂拥出现,包括MMM高质量盘或采用与MMM接近的名字,如臻MMM,或冒用一些知名金融机构的名号,如万事达、Lending Club等,或者直接用“某某金融互助”等名称。


除此之外,国内还出现了许多MMM金融社区异化产品,YBI、WK、韩国CNC互助金融平台、智拓金互助平台和享赢财富等,因此,实际的金融互助投资平台数量之大,影响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众超出我们的想象,难以精确估算。


以微信等社交软件为例,在社交基础上快速发展起金融支付和清算业务,但大量非实名用户的存在,为寄生在这些平台上的金融互助投资传销平台带去极大的隐蔽性,伴随着参与人员流动性、跨区域性和跨境性等特点,再加上相关法律的滞后性,以及对金融互助投资平台的定性和取证等难以确定,监管难度非常大,导致了金融互助平台的非理性繁荣。


金融互助具有诈骗和金融传销的性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发出JING示,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截至目前,已经有上百个这种互助模式的资金盘出现问题,数百亿甚至上千亿元的金钱被不法分子骗走,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不仅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MMM”金融互助传销。“MMM中国”是以资助人和受助人的形式,以互助平台的模式进行操作,也是太阳线模式。MMM把玩家以资助人和受助人的角色进行配对,资金重组。根据“MMM 金融互助”规则,参与者必须以马夫罗币这种网站内部货币为载体,向其他参与者支付款项,被称为“提供帮助”即买入马夫罗币;由其他参与者处获得款项,则被称为“得到帮助”即卖出马夫罗币。


互助参与者每次援助的金额介于60 元至6 万元人民币之间,并获取相应数额的马夫罗币。资助人发起资助后,系统会开始为资助人排队,1-14天时间,配对完毕,会提示N个受助人账户,你按要求给受助人打款过去。打款后,你的角色由之前的资助人转变为受助人。同样,系统会把下面排队的人进行配对,会有N个人给你打款。秒匹配,同时获最高回报30%(按天数1%计算,时间等越久越多),排队开始算每天投资额的1%的利。除制定交易规则外,MMM 社区还对参与程度和频次作出严格规定,如“匹配成功不按时打款,账号会被冻结;2 个星期不推荐朋友也不参与挂单捐助,系统会删除账号”等。


6、其他形式的微传销。

一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如2013年北京查处的“集善家园网”传销案。二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好做”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如近期出现的名叫“WV梦幻之旅”的组织就涉嫌此类传销。


以上六类形式,基本上涵盖了目前网络领域的一些违法违规的操作行为,尤其是不明真相的微商,希望能够多学习一些知识,而不是被人利用了。如果有非要在微信上做生意,那么就好好的去研究下微信官方的一些政策规则,以便能够更好的卖货做生意。

一直看待微商就跟看笑话一样。
直到我一个在职硕士学历的正经职业的女士朋友,还挺美,也开始刷朋友圈的时候。我的三观受到了一定打击。

我求了个导数,怎么就成传销了呢?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很信微商!为什么呢!因为作为一个苦逼的大学生,不管有多少钱都是不够花的!
朋友圈里全是这样的微商。。。


关键是,这里还有很多我的老师啊!我心想,老师总不能是骗我的吧!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这一句。。。

天了噜!世界五百强!对不起哈,在世界五百强眼里,你连个狗鸡毛都不是!
而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并没有它的备案哦!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种三无产品可能效果会很好,但是我真的不敢用!是的。我很反感这种行为,微信上有好几个,又不好明说,所以都屏蔽了。现在动不动就要招代理的人,你们先查一查代理的定义吧
代理的定义
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销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代理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
——百度百科
重点是最后一句。刚开始接触微商只是小范围销售较小型规模,觉得微商也只是营销模式的一种,后来一些微商网红出现,她们手上通常都有大量大规模的代理,主要也是教授下一级的代理如何招收代理,如何扩大圈子,这样的形式只会有无数的的代理,没有真正的消费者,商品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没有人在使用,而只是最源头一级代理的货量在不断扩大,代理团队不断扩大,这不是传销又是什么呢?

不是传销,任何行业都有好有坏,想要做好微商,先要懂得微商,入其根,揪其里,而后方能玩转其物。


微商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模式;其可概括总结为 —— 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

微商从崛起发展到现在历经了好几个阶段

1.速度为王阶段

2.产品为王阶段

3.团队为王阶段

4.品牌为王阶段

预计接下来将朝着构建完整微商生态系统的趋势发展,形成完整的商业闭环,上中下游相互协作、推进。

上游:供应链→制造业

中游:品牌公司→代运营TP

下游:代理商→创业者→消费者;【动动你的小手指转发,让更多人知道吧】阿西吧


这个就是微商的大概模式与行业发展分析;接下来跟大家聊聊怎么做微商!



想要做好微商,先要懂得微商怎么做,抓住主要思路与方向。

微商 引流(客源)+ 产品(朋友圈)+ 话术(成交)


引流=渠道+软文

(互联网渠道与平台相当于鱼塘,引流与软文相当于鱼竿与诱饵,客源相当于鱼;我们学会的就是如何去钓鱼如何去引流客源)


产品=朋友圈+营销策划

(1、生活面展示(正能量+情调接地气);2、产品业务面展示(吸引点+诱惑点=产品介绍 + 产品成交 + 用户反馈))


话术=说话的艺术+攻心

(小和尚问师傅:我念经的时候可以抽烟吗?

师傅怒答曰:不可。

小和尚又问师傅:我抽烟的时候可以念经吗?

师傅听了很高兴。)这就是话术,说话的艺术。


总结起来就三步:


第一:学会方法技巧去互联网引流


第二:懂得如何运营策划展示朋友圈


第三:形成自己的一套话术。

先讲第一步 —— 引流;引流是第一步,只有学会了引流,你才能做好微商,不然在几千万微商大众中你只能当炮灰,为他人作嫁衣。

其实无论是做什么生意,实体店铺也好,电商也罢,想要能够持续经营下去,持续不断的精准客源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今天微商大趋获取势下,如何获取精准的客源更是一个微商能否成长成为团队,做强做大的关键所在,所以掌握引流,学会获取精准客源是重中之重。

如何引流呢,其实很简单上面也说过了 —— 客源好比鱼儿 ,互联网的各大渠道好比鱼塘,而引流的方法技巧就好比钓竿与诱饵。

所以现在做微商要放弃主动加客户,放弃熟人圈!要掌握一些方法与技巧去网络引流!网络是一个免费的平台,世界用户千千万,多少人都能看到你的产品,那样所来加你的客户全都是对你的产品有需求的!要记住产品的宣传是在网络而并非朋友圈,朋友圈只是交易平台,不是刷广告的专场!!



那么——如何进行营销推广式钓鱼呢?

目前互联网上最暴力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软文引流;软文是现在互联网低成本高效率的推广工具,而软文写作和软文营销已经开始步入专业化时代。

360和百度都是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每天的搜索量会超过60亿,所有优质的文章会被收录起来,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利用搜索引擎的优势,以软文营销的方式推广引流被引擎收录,收录的越多,引来的客源流量就越大,这是最暴力直接的方法。


软文这种方法呢,是最有效、也是最快,加来的粉丝也是最精准的,而且黏度也是最高的。但凡是微信粉丝多的、有影响力的大咖,他们的基本上靠写,你可以写自己的故事、分享微商干货、分享做微商的心得体会、知识经验,比方我经常分享一些做微信如何推广的文章发到专业的公众号,然后有很多的粉丝收藏并转发,这样带来的推广,让更多有需求的人知道我,然后加我。

写文章是一件很痛苦地事情,特别是一篇好的原创,但是相对你做生意没有粉丝,哪个更痛苦?相比之下,你愿意接受哪个呢?当然,我们也可以转载好的文章,然后在文章的前后写上自己的心得体会、阅读感悟等。





二、福利分享好友推荐

这种方法就是简单粗暴直接,尤其是你让那些粉丝多的人帮你推荐的话,可能少则几十上百个,多则上千个来加你。当然这个也要看你自己本身的价值,还有推广的内容和图片。如果你能借助一下大咖来推就再好不过了(但是一般要付费)。


当然通过朋友的口碑推广也是不错的,但是前提是我们一定要做好内在,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你。如果你的本身没有内涵和价值,那么就算粉丝来了,又有何用?也可以和不同行业的产品之间进行互推,不过切记一点:互推的时候一定不要推产品,一定要推人!!!



如何做好微商,其实其中的各个环节是环环相扣的,既需要借助品牌方的影响力和资源,也需要个人的努力执行,更多的是需要根据个人情况,针对性的辅导。

有效的方法还有很多,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先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后面会继续补齐分享,希望能够给大家帮助,给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大家可以去我的公众号看看,(大微思维)里面有一些引流干货文章。


【动动你的小手指转发,让更多人知道吧】

烦躁呀 ,

我被了,内容删掉了。

有结果我再更新

怎么说呢,微商有两种,卖产品,卖模式。

卖模式,就是用一些谁都不知道是什么缺包治百病的产品,层层盘剥,层层代理。

卖产品,就是单纯偷点税,省点房租钱,打打信息差赚点零花钱吧。

比如这种。






写在最后:你说大家就不能别搞什么代理,自己老老实实卖产品么?烦死了,搞得现在言微商就是传销,还要我们老实人一遍一遍做正向舆论引导。


烦死了!烦死了!家里人没教你勤劳致富么

不是。


人开了一个小店,自己手工烘焙。微信销售,是传销吗?你也知道不是,这只能是无照经营的小摊贩。


微商里有没有传销呢?有。


找人做代理,商品溢价过分。我这个手工烘焙脏脏包批发卖给你100块一个,告诉你这是丹麦进口的小麦发的,都有个麦字,是不是很高端,巧克力粉非洲进口,够不够黑。你进货了,你要挣钱,你算算你要卖多少。他告诉你你卖不掉没关系,慢慢来,你再召一个代理,给你介绍费。你心动吗?

最后脏脏包你自己吃了,还让别人也吃了这种高端消费的食品,造福了亲友。一举两得。


你自己分辨。

看你主要是靠拉人好做还是卖货好做,拉人好做的就是传销性质,单纯卖产品的是普通微商

怎么说呢,很多人都是用好了才代理。我虽然不搞这个,但是还是会用微商产品,很多微商产品都比实体店的好用。 ?

这种问题,首先要破题。

传销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划重点:1. 要求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2. 层级在三级以上,直接或简洁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标准(与之相反的健康的电商模式是以销售卖货作为发展动力)

那微商如果是传销,就得符合两个条件的其中之一。

事实上呢?

健康的微商模式不会要求缴纳费用或购买产品来获得加入资格。反面案例:云集微店,三级分销模式,要获得会员资格,需要缴纳几百元的费用,然后可以获得等值的产品(大家可以想想这种逻辑的出发点是什么)

健康的微商模式以卖货为动力,不会一味拉人头,收人头费。反面案例:花生日记。在全国发展了从平台到运营商再到超级会员,共有51级的层级模式。

此外,微商卖的不是虚构的产品,也不是依据于虚的公司。

健康的微商模式都是在实实在在卖货的,他们拓展渠道只是为了吸引流量,增加销量。确实,由于微信上缺乏监管,部分微商的产品存在质量的问题,但这只能说是由于现在监管不完善,微商行业还存在需要改善的地方。拉人头还是促销量是两码事。

公司方面,我就举一个大家可能最熟悉的人:董明珠。格力的掌舵人,她是骗子吗?她的公司是虚的吗?都不是。她确实在开微店,做微商。

这是在博鳌亚洲论坛之后,关于董明珠的报道。董明珠不仅开了微店,还时时刻刻记得自己要卖货的任务。

传统的微商是在朋友圈中宣传,但现在已经不仅限于朋友圈,微信社群,各种微店支持系统是微商的交易渠道。

微一案

各种技术支持系统的出现说明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这不是一场庞大的骗局,而是一种未来可预见的营销模式。

新事物的出现总会有其不规范的地方,我们可以质疑,但不该一味地去抹sha和回避它正在蓬勃发展的趋势。


最后,被骗子骗过,然后对其伪装成的群体心生偏见是正常的。

但微商从业者不是骗子的同伙,而是同样深受其害的人,我们都期望,在社交电商野蛮生长的过程中,政府监管能及时跟上、及时规范,早日推动社交电商规范化、健康化,使电商成为企业促销的新渠道、成为代理商或个人低门槛创业的优质平台。

并不是~微商就像现实中的摆地摊。

只是微商缺乏合理的管理,才会导致昧着良心好做的商家出现。如管理制度出来了,那么微商也能成为一个能拿五险一金的职业。

而我们公司现在就正打算引入一批微商,为他们做担保开保障。出问题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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