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成本的公式,简直太好用了!
进货成本的公式,简直太好用了! 需要找货源请联系本站顶部厂家咨询!
众所周知,商品定价太高,虽然可以赚取客观的利润,但在持续一定的周期后,往往会令商品失去竞争能力,因此便不能定价太高。
可有些商家过于极端,又会把价格压得很低,而这样的结果往往就会造成利润过低,甚至很有可能会赔本赚吆喝,得不偿失。
那么,究竟如何定价才算合理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想要针对自身商品做出合理的定价,商家一定要仔细了解商品的定价构成。
利润的产生源自一个公式,(价格-成本)销售数量=利润,这也恰恰说明了,商品成本和利润对于定价的影响是极为关键的。

而通常情况下,商品的成本包含了如下几个部分:
1、进货成本,即:商品进价+物流成本+破损成本的总和;
2、跨境物流成本;
3、跨境电商平台成本,即:推广成本+平台年费+活动扣点的总和
4、售后维护成本;
5、其他综合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
货的计价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即企业存货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 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称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举例:在第一次发出时,期初是300,2万。8日风入200,2.2万,到10日发出时,共计500,4.2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4.2万除以500件等于 84元。
所以10日发出的成本为40084=33600元。
10日余额为100件,8400元。从10日到28日第二次发出做为一个“月”来计算。
期初就是10日的余额 100件,8400元,入库为20日购入300件,2.3万,合计为400件,3.14万。则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
所以,28日发出成本为20078.5=15700元。
28日余额为200件,15700元,28日到31日为一个“月”计算,没有发出。所以,31日余额为400件,金额为15700+25000=40700元
总计,全月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为:33600+15700=49300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